媒体:8万多卖掉2个亲生子,原生创伤绝不是犯罪的借口

虎毒尚不食子,可一女子竟将两名亲生儿子先后卖掉,用于打赏主播、购买衣物等个人挥霍,实在是荒唐。

近日,福州司法部门披露的一起案件引发关注。1999 年出生的黄某某因涉嫌诈骗被警方调查。在取证过程中,警方意外发现其竟将两名亲生儿子先后卖掉——刚出生不久的大儿子被以 4.5 万元卖出,仅出生数日的小儿子则以 3.8 万元卖出。2024 年 7 月 8 日,被告人黄某某犯诈骗罪、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5 年 2 个月,并处罚金 3 万元,同时被撤销监护权。

图源:CCTV-12 社会与法频道

黄某某的人生轨迹,从一开始就令人唏嘘。小学文化、被收养、缺乏关爱,这些标签早早地贴在了她身上。原生家庭的创伤和复杂的经历,让她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一次次选错方向。先后贩卖两名亲生儿子的行为,不仅违法,更严重冲击公序良俗,挑战社会道德底线。

跟大多数人想的不一样,黄某某贩卖孩子,并非迫于生计,而是用于打赏主播、购买衣物等,这种挥霍无度的行为,暴露了她极度扭曲的价值观。不禁让人想问:一个曾被原生家庭 " 伤害 " 的孩子,为何最终成为了伤害自己孩子的人?

子女拥有独立的人格,不是父母的 " 私人财产 ",也不是父母个人的附属品。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根据该规定,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并未将孩子的亲生父母排除在外。因此,任何人实施拐卖儿童行为都可构成本罪,亲生父母也不例外。

黄某某的结局也印证了,法律绝不会放过任何践踏底线的行为。或许,有人会因她坎坷的成长经历而心生同情,但法律不会因为同情而网开一面。原生创伤不是伤害借口,无论出于何种理由,只要触犯法律,就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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