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刘先生全款购买了一辆某品牌的新能源汽车,车机配备各项智能功能和中控大屏,科技感十足。但在一次行驶过程中,车机系统却以弹窗形式推送一则推荐购车可享积分的 " 广告 "。弹窗遮挡住了大半个屏幕,导致刘先生看不清导航信息,错过高架桥出口,无奈点击 " 取消 " 后绕路行驶。
这次经历让刘先生非常后怕,他联系 4S 店质疑,店员回复 " 并非广告,只是车主关怀,主要是提醒驾驶员保养车辆、品牌活动等信息,目前已经停止了相关弹窗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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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的经历并不是个案,韩女士也被这个问题困扰着。
2022 年,她购买的某智能汽车手机 APP 上跳出了 " 隐私更新弹窗 ",如果选择拒绝,则 APP 所有功能都无法继续使用。车友群里,更有老车主抱怨车辆更新的软件许可协议只有 " 同意 " 选项。
" 不收集个人信息,怎么知道你的活动半径、行驶偏好、驾驶习惯,从而针对性地推出适合你的功能呢?不推送信息,怎么准确给你提供相关服务?" 记者走访一处线下新能源汽车售卖点,销售人员表示,目前的智能车机系统,或多或少都会收集车主信息,以明显或隐晦的方式弹出广告,这已经不是行业内的秘密。
车机到底能不能投放广告?车机系统必须收集用户信息吗?车机系统究竟应当如何发展?
01
智驾的代价?
随着汽车行业进入白热化竞争阶段,车企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压力。2025 年全球汽车市场增速进一步放缓,中国市场作为全球最大单一市场,预计销量增速仅 3%~4%,而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虽突破 60%,但在高基数下,增速降至 15%~20%。这意味着车企需从 " 抢蛋糕 " 转向 " 分蛋糕 ",价格战从边缘车型蔓延至主流市场。
" 价格空间被压缩后,车辆的销售利润逐年走低。但随着车机系统智能化程度的提高,车企可以通过与广告商合作获得额外的收益,或者是精准地给老用户推送营销信息。"在某车企从事市场营销工作的赵惠(化名)表示,广告收入已经成为车企收入的重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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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她介绍,越来越多车企开始执着于 " 用户数据变现 "。简单来说,就是收集用户信息,再出售给例如地图服务商、广告公司、金融机构、能源企业以获利。
" 车机广告优势非常明显,比起手机广告,车机系统能够获取许多与车辆有关的数据,完美匹配广告场景。" 赵惠举例道,比如车辆剩余电量不足,车机可以自动推送附近的充电桩,提供优惠电价信息;车辆行驶到一定里程,车机就可以推送保养提醒,提示附近的 4S 店和优惠信息。
据赵惠观察,车机广告和信息收集是智能化车机发展的必然选项。
有机构预计,到 2026 年,我国智能网联汽车的市场渗透率将超过 80%。而车机系统——这个用户与车辆、车企直接 " 交流 " 的载体,不仅承载着用户的功能需求,也开始成为企业实现商业利益的 " 最直接、最有效的窗口 ",被誉为电脑、手机之外的 " 第三块屏幕 "。
但是,消费者对车机广告的容忍度却在降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统计,2024 年涉及车机广告的投诉数量同比增长 210%,成为仅次于电池安全的第二大维权焦点。
02
有没有法律规制
" 一些制度留下了‘模糊空间’,让车企可以绕过监管推送广告、收集信息。比如,只要用户在协议中表达同意,推送广告就变得顺理成章;对于广告的内容也没有非常严格的限制。" 就职于某新能源车企法务部的李弘一说道。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周卫法认为,目前针对车机的法律规定都 " 太抽象、不够具体直接,容易被不良企业钻空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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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他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但如果车企以 " 为客户服务 " 为由实时弹出 " 服务型广告 ",则有可能规避该条款。
直接规范安全驾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车机系统的 " 广告弹窗 " 都没有明确规定。" 这就导致如果因车机广告发生交通事故,难以直接定性车企的责任,只能通过民法典的过错责任原则,才有可能追究车企责任。" 周卫法说。
另外,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于控制汽车硬件的车机系统应当如何界定也并不明确。
" 比如,车企将车机系统的不同功能进行‘分级授权’是否合理?通过车机发布广告影响安全驾驶,能否被认定为质量缺陷?这些都没有明确规定。" 周卫法表示。
此外,车机管理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有很多争议。" 比如怎样的信息推送才算‘干扰驾驶’?公司内部也存在不同的声音。没有定义,也就不会有处罚。" 李弘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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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卫法看来,立法空白和现有法律的局限性,让车企在真正违法违规需要被追究责任时,要么依据不足、要么法定责任很轻,往往重错轻罚。回顾以往的案例,车企往往都是 " 被曝光才道歉、整改 "。
03
要智能还是要隐私?
对用户来说,车机条款中所有选项都框选 " 拒绝 ",可能连车机系统都进不去。信息是安全了,但也放弃了车的智能属性。全选 " 同意 ",把自己的信息安全完全交给车机,自己丧失了保护隐私的主动权。
大多数情况下,消费者为了体验车辆的全部智能功能,大多倾向于选择 " 同意 "。
但周卫法认为,智能与隐私,并非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隐私保护是智能化发展的前提,产品或者服务应当从源头设计嵌入隐私保护。
" 必要数据和过度索取的界限是不同的。一些基础智能功能,仅需匿名化、聚合化的数据即可实现,无关个人身份。" 周卫法认为,商业目的(如个性化广告)与 " 基础智能 " 并不必然相关,不能随意将两者捆绑。
一些车企将车机屏幕视作手机、电脑之外的 " 商业蓝海 ",却容易忽略了车机的关键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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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卫法指出,车机屏幕与电脑、手机的屏幕有着本质的不同。车机的本质是驾驶系统核心交互系统,首要任务是保障驾驶安全,任何干扰或者数据滥用都可能引发直接事故。
车机系统技术开发工程师黄健也认为,不论是从用户体验还是商业需求的角度,都不能把车机系统简单地视作 " 屏幕 "。
黄健说,在使用场景上,电脑和手机推送广告后果并不严重,且用户可以选择安装屏蔽软件或手动关闭广告,但车机广告用户往往没有永久关闭的权限,一旦在行驶过程中推送广告干扰驾驶员,引发的后果也可能是致命的。
04
" 智驾最基本的要求是安全 "
车机乱象治理,首先需要搭建制度框架。
周卫法举例称,比如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中,明确禁止车机系统推送广告;增设车机系统知情权专门条款;明确规定车机系统必须保障安全驾驶及相关禁止行为的规定;增设车机系统处理个人信息特别章节等等。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郭旨龙指出,需细化车企、广告发布方、软件开发者的审核义务,明确因广告干扰驾驶导致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
从技术角度来看,也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建立隐私保护和智能化发展的平衡。
" 比如在车机主板集成独立安全芯片,敏感数据硬件加密存储,不上传云端,采用物理开关控制传感器权限,把隐私保护评估嵌入开发流程,建立数据存储传输的加密与访问控制等,都可以更好地保护隐私,同时兼顾车辆智能出行。" 工程师黄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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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安全认证专家白宇思认为,有必要在《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基础上,出台专门法规明确数据分类分级标准,例如将地理位置、生物识别数据列为敏感信息,实施更严格的访问控制。
对于企业而言,赵惠表示,企业推行 " 隐私智能 " 可能是一个突破口。比如,联合权威机构发布隐私设计的相关企业标准,引入例如消费者协会、专家团队组成的 " 隐私监督委员会’ ",每年发布数据合规透明度报告,来更好地塑造品牌形象,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作为消费者,车主刘先生则希望能够健全畅通的投诉渠道。" 希望监管部门能加强监管,也希望更多车主能够勇敢争取自己的权利,智驾最基本的要求还应该是安全。"
记者:于天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