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正部级“老虎”齐同生被公诉

正义网记者 7 月 3 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齐同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齐同生利用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齐同生 资料图

72 岁落马

公开资料显示,齐同生 1952 年 7 月出生,为河北平山人,1968 年 11 月参加工作后曾长期在宁夏工作。

2005 年 1 月,齐同生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2007 年 6 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013 年 1 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2018 年 3 月,任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2023 年 3 月,71 岁的齐同生退休。

2024 年 10 月 8 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长期搞迷信活动

贪婪腐化,恣意妄为

2025 年 3 月 14 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齐同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齐同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金;贪婪腐化,恣意妄为,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采矿权证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齐同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齐同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5 年 3 月 25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齐同生作出逮捕决定。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刘蕊】

本站所发布的文字与图片素材为非商业目的改编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或涉及违法,请联系我们删除。

本文链接:http://17gc.top/product/71267.html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