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冰淇淋标价9.9元实收48元?丽江古城区介入调查

7 月 5 日,一起发生在云南丽江古城的消费纠纷引发广泛关注。一名游客在当地一家售卖竹筒冰淇淋的店铺消费时,遭遇标价与实际收费明显不符的情况。目前,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

该游客拍摄的视频显示,一店铺内多种口味竹筒冰淇淋的广告牌下方,贴着一张“竹筒冰淇淋 9.9 元 / 个”的云南省零售商品标价签。当她选好口味拿到冰淇淋按标价支付 9.9 元时,却被商家告知这款冰淇淋实际售价为 48 元 / 个。

视频中商家解释称,旁边广告牌上的冰淇淋才是 9.9 元。面对这一说法,该游客当即质疑为何不将 9.9 元的标价签放在对应的商品下方。她认为商家的这种做法是诱导消费,“如果商品与标价签放在一起,我可以自主选择买与不买,可现在商品与标价签不一致,任谁看到都会以为 9.9 元就是图片上的竹筒冰淇淋。”

7 月 7 日,该游客再次来到涉事商家时发现,“竹筒冰淇淋 9.9 元 / 个”的标价签已被撤下,商家仍在正常营业。

7 月 9 日,云南丽江市古城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接受奔流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事件立案调查,重点审查商家的标价是否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是否构成价格欺诈。若存在欺诈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具体结果需等待调查结束后公布。工作人员称,如果有消费者再遇到此类情况,可拨打 12315、12345 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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