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为律师却知法犯法,王某在三年多时间里,通过 " 借款付息 " 的方式,向法官行贿人民币百万余元。不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其行为已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王某也被依法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2025 年 1 月,湖北省司法厅通报了一起律师因向法官行贿被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经查,湖北某律师事务所王某于 2016 年 7 月至 2020 年 1 月期间,通过 " 借款付息 " 的方式,向法官行贿人民币 102.5 万元。上述事实有石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已生效的石首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武汉市司法局《关于提请湖北省司法厅给予王某吊销律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报告》等予以证实。
据悉,该违法行为于 2021 年 11 月被有关机关发现并开始调查,未过两年处罚时效。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湖北省司法厅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已向王某送达,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王某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陈述和申辩,未要求听证。
湖北省司法厅认为,律师王某的上述行为构成向法官行贿,且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 " 之规定,最终决定给予王某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