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行“妈妈岗”促进妇女就业

湖北推行“妈妈岗”促进妇女就业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 - 中工网记者张翀 通讯员楚仁轩)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妇联联合印发《关于推行 " 妈妈岗 " 就业模式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决定在全省推行 " 妈妈岗 " 就业模式,做实做细育儿妇女就业工作。

湖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妈妈岗 " 是指能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对 12 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就业,工作时间、管理模式相对灵活,方便兼顾工作和育儿的岗位。

根据要求,湖北全省各地要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劳动强度不大、工作环境好的生产岗位和专业技术管理岗位设置为 " 妈妈岗 ",探索开设可按需请假的 " 弹性妈妈岗 "、可自选时段的 " 宝妈班组 "、可带回家工作的 " 流动妈妈岗 ",积极挖掘电商运营、直播带货、文创策划等方式灵活的 " 新业态妈妈岗 "。

同时,湖北各级人社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 " 二孩妈妈 " 等群体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可实行灵活的弹性工作制,合理设置非全日制岗位。各级工会要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设立 " 妈妈岗 " 车间、" 妈妈岗 " 生产线。各级妇联要结合企业用工实际和妇女灵活就业需求,挖掘就业机会,加大岗位开发。

来源:中工网 -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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